关于申报2016、2017年度因职称职务变动可享受住房补贴的通知
浏览:106次 发布日期:2017年0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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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行政各部门(单位):
根据衢政〔2001〕5号及衢财综〔2002〕12号文件关于《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》及《关于发放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住房补贴实行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核、房改办审核、财政核定的制度。
一、申报条件:
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,在2016年1-12月、2017年期间(含以前年度漏报)因职称职务变动,面积低于规定住房补贴标准的教职工(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:一般干部、职工70㎡;科级干部及被聘用中级职称人员80㎡;县处级干部及被聘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90㎡;地厅级干部及被聘用正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120㎡),由部门协管员统一汇总人员名单报到计财处。
二、申报资料:
1.职称职务变动后的职称证书及单位聘任文件(复印件一式三份)。
2.“职工享受住房补贴申请、审核表”(复印件一式两份,请于2月23日-3月1日到计财处229办公室查寻复印)。
3.调入人员申报住房补贴的,请提供在调出单位已享受住房补贴面积及所在房改办的证明。
4.领取并填写“职工享受住房补贴申请、审核空白表”(一式三份),如实提供本人和配偶的住房状况、工龄证明等有关资料,并由配偶所在单位签署证明意见。
5. 资料上交截止日期:2017年3月3日。联系人:张艳;联系电话:8015700。
特此通知,希相互转告。
衢州学院计财处 2017年2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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