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
浏览:35次 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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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,行政各部门(单位):
现将《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衢财预执[2015]5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(详细附件见财务制度模块)。
另依据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暑期的特殊情况,凡在暑期之前(2015年9月6号前)因特殊原因已使用现金结算的,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后,务必在9月25日完成报销手续。2015年9月6日之后将严格按照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范围执行现金结算报销办法。请相互转告!
衢州学院办公室
2015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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